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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除重特大项目外,环评审批不再作为项目核准前置条件

时间:2014-12-31 11:28:00点击:1566作者:恒泰环保信息采编中心

 

       国务院印发《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精简项目核准前置审批,只保留规划选址、用地(用海)预审两项前置审批,对重特大项目,才将环评(海洋环评)审批作为前置条件。

 

 

 

    桂林恒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新坤表示前置审批程序的简化无疑将会给恒泰公司今后各地的垃圾环保再生能源配套发电项目带来福祉,加速恒泰公司该项目在全国市场的布局,有利于恒泰公司在中国市场的战略模式快速发展。工程建设审批事项工作的规范与精简将大大缩短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希望各地尽快有效地落地实施该政策。